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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印发《致全县人民的一封森林防火公开信》
  • 2020-04-01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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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道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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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蒋晓国熊昌勇李乾华)3月31日,笔者从道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获悉,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道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印发《致全县人民的一封森林防火公开信》。

《公开信》指明,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宝贵财富和生态环境的主体,森林火灾是威胁森林资源安全的罪魁祸首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公民应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

《公开信》明确,森林防火期高火险期间,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以下行为: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烧黄蜂、熏蛇鼠等烧山狩猎炼山烧杂、烧火积肥森林火灾行为清明特护期内停止一切野外用火审批。

《公开信》告诫,未经批准擅自违规野外用火的,林业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司法部门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开信》倡导,学校要教育学生、家长要教育孩子,不在林区林缘玩火野炊;监护人要监护智障精神病患者防止他们野外玩火群众要自觉制止、举报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0746-5222015)报警

《公开信》要求在森林火灾扑救中,要注重安全,不得组织老、弱、病、残、孕幼等群体扑救各地切实加大清明期间宣传力度,落实责任,宣传到位,确保上门发放每信。

致全县人民的一封森林防火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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