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审定,现将2016年县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清单制度
县政府31个工作部门共保留行政权力2135项,其中行政许可186项,行政处罚1384项,行政强制158项、行政征收35项、行政给付6项、行政确认31项、行政奖励28项、行政检查141项、行政裁决6项、其他行政权力160项。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行使权力,对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要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缩短时限,尽可能减少和杜绝自由裁量权。
二、强化监督管理
各相关部门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9月底前出台本部门行政权力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评估。县纪检监察、县编办、县法制办、县发改委、县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要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和随机抽查,纠正和查处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的现象。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规范、高效、公开、便民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府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平台,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三、实行动态管理
对县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和简政放权的要求,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县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的调整,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由行使行政权力的部门提出,经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附件:1、道县承接市级下放事项(共15项);
2、道县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2016年版)
(共2135项)
道县人民政府
2016年8月31日
附件2 道县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2016年版)
附件1 道县承接市级下放事项(共1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