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 永州市人民政府
登录 注册 简体 繁体 RSS订阅
无障碍 | 适老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2017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促改革 > 放管服 > 部门权利清单
道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公示(2016年版)
发布时间:2016-08-31 11:54    编辑:    作者:    来源:

县直各单位:

政府审定,现将2016年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清单制度

政府31个工作部门共保留行政权力2135项,其中行政许可186项,行政处罚1384项,行政强制158项、行政征收35项、行政给付6项、行政确认31项、行政奖励28项、行政检查141项、行政裁决6项、其他行政权力160项。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行使权力,对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要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缩短时限,尽可能减少和杜绝自由裁量权。

二、强化监督管理

相关部门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9月底前出台本部门行政权力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评估纪检监察、编办、法制办、发改委、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要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和随机抽查,纠正和查处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的现象。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规范、高效、公开、便民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府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平台,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三、实行动态管理

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和简政放权的要求,及时进行调整完善。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的调整,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由行使行政权力的部门提出,经编办、政府法制办审核后报人民政府审定。

附件:1、道县承接市级下放事项(共15项);

     2、道县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2016年版)

(共2135项)

               道县人民政府  

              2016年8月31

 


附件2 道县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2016年版)



附件1 道县承接市级下放事项(共15项)


关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