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 永州市人民政府
登录 注册 简体 繁体 RSS订阅
无障碍 | 适老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分享到:
关于道县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的补充公告
  • 2022-04-13 16:55
  • 编辑:
  • 作者:
  • 来源:道县自然资源局
  • 【字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谋划和实施“十四五”时期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6号令)第二十九条规定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要求,将我省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后我县认定的9个未治理历史遗留矿山(详见附件)予以补充公告,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30日,请社会各界监督。公告所列矿山后期由政府承担治理恢复责任,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道县自然资源局,反馈材料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道县道州北路153号

监督电话:0746-5223455

邮箱:dxgtj5223455@163.com

道县历史遗留矿山认定表

道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