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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府调整35项行政权力事项
  • 2019-09-03 15:45
  • 编辑:
  • 作者: 唐志勇
  •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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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通知,对35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调整。其中,新增8项,下放管理层级19项,取消7项,变更行使层级1项。

此次调整,新增了销售应当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备案、林木种子质量监督检查等8项行政权力事项;下放管理层级的事项包括省直管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特大疫情补助申报发放、人防工程隶属关系变动备案等19项;取消事项包括信息产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分配、设立养老机构许可、环境监测能力认定等7项;此外,对于“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使用许可证的处罚”,行使层级拟由市级变更为省级,业务指导(实施)部门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落实工作。对新增的行政权力事项,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对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下放部门要与承接部门做好交接指导,确保下放事项落实到位;对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审批部门一律不得再实施或变相审批;对变更行使层级的行政权力事项,承接部门要全面承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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