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XDR-2019-00013
道政发〔2019〕6号
道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农林场,县政府各办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9〕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取消 3项行政许可事项,承接1项行政许可事项。
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承接和下放事项的衔接落实,及时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完善配套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对取消和下放事项,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分级细化监管举措,明确监管主体,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防止出现监管盲区;对承接事项,制定承接方案,优化工作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便利企业群众办事,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过去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3项)
2.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1项)
道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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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各部门,人武部,人大办,政协办,法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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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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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3项)
序号 |
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 |
设定依据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1 |
船员服务簿签发 |
县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
取消审批后,县交通运输局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核发船员适任证书时,发放新的船员服务簿;2.优化船员适任证办证程序,缩短办证时间,提供邮寄服务;3. 待国家海事局颁布厨师、服务员适任证书考试发证办法后,将厨师、服务员等不参加航行值班的船员纳入船员适任证书核发申请人员范围;4.加大船员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将船员违法记分和行政处罚信息录入“中国海事协同管理平台”;5. 综合运用船舶进出港报告信息化设备核实在船人员信息,加强对船舶进出港报告信息的现场核查及处理;6.建立船员诚信管理制度,提高船员诚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逐步开放船员诚信记录。 |
2 |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
县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取消审批后,县交通运输局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加强对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及入驻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实施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相关标准,推动站(场)建设营运标准化;3. 建立健全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制度,落实信用监管有关考核。 |
3 |
名称预先核准(包括企业、企业集团、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 |
县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个体工商户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
取消审批后,县市场监管局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不再发放《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进一步优化企业登记服务,完善企业名称数据库和企业名称申报系统,加强名称数据库动态维护和管理,提高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的智能化审查水平和登记服务便利化水平;3.依法审查企业名称登记事项,企业名称在企业登记时与其他登记事项一并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企业名称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同时加强对自主申报名称的监督检查;4.完善企业名称争议处理机制,加强企业名称核对与企业登记的信用约束,促进企业名称纠纷、企业名称与注册商标冲突的调解解决或强制纠正;5.加强对违反登记事项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监管和查处,将违法行为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作为必查事项。 |
附件2:
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1项)
序号 |
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 |
设定依据 |
备 注 |
1 |
毗邻县行政区域间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县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县交通运输局制定承接工作方案,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便利企业群众办事,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