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加强基层建设的重要论述和省委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规范权力运行、提升服务效能的内在要求。
制定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55号)。
制定过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根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直各相关单位意见和建议,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梳理汇总草拟了《道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已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文件主要内容:《道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主要对乡镇服务管理权限的类型、名称、依据、履责要求等基本要素进行规范和统一,适用对象为全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照执行。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116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5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裁决3项、监督检查14项、其他类75项。严格按照《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要求制定,未增减权力和责任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