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96号《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以及永州市《关于全面开展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的通知》(永治超办[2019]8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县治超办起草了《关于开展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的通告》。
一、制定的目的
通过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查处非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基础设施完好,确保我县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1%以下。
二、制定《通告》的必要性
有效遏制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现象,真正建立健全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保障公路设施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三、主要内容
县治超办根据省、市安排,并借鉴其他市、县治超的成功做法,我办起草了《关于开展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的通告》,共五条:
1、梅花镇棠下村G207线K3401+77米;
2、蚣坝镇S347线K104+380米;
3、公路部门处罚依据:公路管理机构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规定,对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4、交警部门处罚依据: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罚记分。
5、处罚机关及地址:道县公路局下洞超限检测站,电话:0746-5223489;
6、实施日期:自发布日起开始实施。
四、解决的主要问题
通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有效的打击避站绕行的违法行为,督促货物源头企业合法装载,有效的保护了公路设施的完好,杜绝因超限超载引发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治超工作长效机制和相关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日常治超行为依法依规,无违法违纪现象,治超效果符合国省规定要求,超限率下降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