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教育局行政处罚”三张清单”
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处罚事项
不予处罚的情形
不予处罚的依据
备注
1
对违反国家规定举 办学校和其他教育 机构的处罚
实际达到办学标准或条件,及时 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并积极主动 采取补救措施,减轻、消除不良 影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办教育促进法》
《行政处罚法》
2
民办教育机构违反 规定招收学生
首次被发现实施此类违法行为, 且违法行为轻微,积极配合整改, 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减轻处罚的情形
减轻处罚的依据
民办学校办学过程 中出现《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办教育促 进法》第六十二条 第一款、第二款违 规行为的
首次被发现实施此类 违法行为,且违法行 为轻微,积极配合整 改,没有造成影响。
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从轻处罚的情形
从轻处罚的依据
民办学校办学过程 中出现《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办教育促 进法实施条例》第 五十一条第一款、 第六款违规行为的
首次被发现实施此类 违法行为,且违法行 为轻微,积极配合整 改,主动消除危害后 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