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无良商家拒不给业主办理 不动产证
收文单位: 县信访局 来信时间: 2022-10-20
来信类型: 农村农业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2014年1月份我在东方丽都购买 一 期的房子,按照同的 规定支付了首付并办理了住房 公积贷 款,费尽周折收了房并入住。2018年12月份我 交齐了所有的办证资料,反复催促,多次交涉办证事宜,可是开发商 拖延、塞责、推诿、忽悠业主,至今都没有给我办理不动产权证。 万般无赖,请求政府给予解决为谢,
回文单位: 县自然资源局 办理时间: 2022-10-25
内容:

李光辉:

你好!20221020日,你通过网络问政形式反映东方丽都不给办理不动产证的问题。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1、东方丽都一期,属于集中化解房地产办证突出问题项目之一。在县委、县政府和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经过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东方丽都一期办证问题已全部化解到位,业主可以依法依程序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

2、经向开发商了解,你所购的房子由于开发商原因被法院查封。根据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规定,处于查封限制状态的不动产不能办理登记。为此,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建议开发商尽快申请法院解除对你所购房产的查封,查封解除后你即可依法依程序申请不动产登记。

     特此回复。

 

                          道县自然资源局

                                  202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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