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白芒铺中队查获一男子驾驶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时,又查获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驾驶未注册的机动车辆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9月16日9时24分许,该中队在道县白马渡中学路段执勤时,发现前方驶来一辆无号牌正三轮摩托车,该车的后车厢上还坐着2人。见状,民警立即上前拦停该车检查。经查,该车后厢上摆放着一张凳板,上面坐着2名13岁左右的女孩。民警将她们叫下车,讲解了三轮车载人的危害性。民警在询问驾驶人时,发现其面部散发着浓浓的酒味,遂用吸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经检测,该驾驶人的酒精含量为5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民警得知,该驾驶人何某华(男,66岁,道县白马渡镇某村人),其于当日在家里吃早餐时喝了几杯米酒,吃完早餐后,便驾驶自己的无牌正三轮摩托车载着两个孙女到白马渡集市赶集。民警还查实何某华存有无证驾驶、驾驶未注册的机动车辆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何某华作出罚款2300元的处罚,并扣留了该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