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因车辆超速行驶引发的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城区道路违法停车导致的交通堵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有关规定,我大队起草了《关于启用S347线四马桥镇滴水营路段区间测速和城区违法停车移动摄像电子抓拍设备的通告》。
二、主要内容
(一)S347线四马桥镇滴水营85公里300米至89公里200米路段区间测速设备抓拍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超速行驶违法行为(限速70公里/小时,双向测速);城区(严管路、非严管路、消防通道、人行道等)全路段违法停车移动摄像抓拍设备抓拍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违法行为。
(二)根据电子监控取证设备抓拍记录,我大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三、起草依据
为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更好地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我大队指派相关业务股室和辖区中队民警深入上述电子警察抓拍地和城区违法停车移动摄像抓拍地进行实地勘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五十六条的相关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和通过《关于启用S347线四马桥镇滴水营路段区间测速和城区违法停车移动摄像电子抓拍设备的通告》。
四、政策时限
自2024年8月5日零时起启用S347线四马桥镇滴水营路段区间测速和城区违法停车移动摄像电子抓拍设备。
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4年7月29日
关于《关于启用S347线四马桥镇滴水营路段区间测速和城区违法停车移动摄像电子抓拍设备的公告》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