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025-06724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道县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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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首次登记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地役权首次登记
二、办理依据:《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及行政法规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五、办件类型:承诺件
六、申请主体:地役权合同中载明的需役地权利人和供役地权利人
七、受理窗口:道县工业大道新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窗口
八、实施单位:道县自然资源局
九、适用:按按照约定设定地役权利用他人不动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地役权首次登记。地役权设立后,办理首次登记前发生变更、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就已经变更或者转移的地役权,申请首次登记。
1.因用水、排水、通行利用他人不动产的;
2.因铺设电线、电缆、水管、输油管线、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利用他人不动产的;
3.因架设铁塔、基站、广告牌等利用他人不动产的;
4.因采光、通风、保持视野等限制他人不动产利用的;
5.因设置桥梁、地铁出入口、风井等利用他人不动产的。
6.其他为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按照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情形。
十、所需材料(视情况提供):申请地役权首次登记的材料包括:
a)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需役地和供役地的不动产权证书;
b) 地役权合同;
c) 土地上已经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还应提交 用益物权人同意的书面材料;
d) 地役权设立后,办理首次登记前发生变更、转移的,还应提交相关材料。
十一、办理说明:申请材料齐全、真实
十二、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三、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十四、是否收费: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符合不动产登记费优惠政策的按政策执行。
十五、收费依据: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十六、咨询方式和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0746-5228336
投诉电话:0746-5223455
十七、办理流程:

十八、办理时间和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办理地址:道县工业大道新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