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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 2022-07-28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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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道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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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扎实推进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永州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适应人民期待和需求,打通信息壁垒,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亿万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

二、公开平台与形式

公开平台:政府网站为政府信息第一发布平台、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县融媒体中心等平台。

公开形式:线上线下相结合,多种发布方式发布。

1、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2、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3、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

4、在县政务中心开设政务公开专栏,开设政务服务12345热线。

三、工作内容

1.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加强“三大支撑八项重点”信息公开。着力公开有关促进提升电力、算力、动力方面的政策措施。重点公开市场主体倍增工程、产业发展“万千百”工程、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行动、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五好”园区建设、六个“十大项目”等方面信息,以公开增强政府施政的透明度和市场主体发展信心。(责任单位:全县各单位)

(二)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认真执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大企业信用信息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力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持续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用好市县营商环境评价成果,深入推进全过程公开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公开力度特别是智能推送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发挥12366纳税服务平台咨询服务功能,开展减税降费、助企纾困政策咨询辅导,帮助基层政策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了解政策、使用政策。推进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开,依法开展联合惩戒,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守信、规范健康发展。(县发改革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扩大有效投资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和扩大有效投资的规划计划、政策文件、项目实施等信息公开,建立完善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优化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细化公开内容。县级以上政府要在同级政府门户网站或财政部门网站,公布本行政区域实施的财政惠民惠农补贴政策目录清单,实行补贴政策名称、文件依据、主管部门、资金用途、补贴对象、补助标准、政策解答电话“七公开”。县级政府要汇总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方便查阅。强化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信息公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持续优化新冠疫情防控专栏建设,及时发布疫情防控动态信息,宣传发布有关新冠肺炎的健康科普知识。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的统筹协调,规范发布流调信息,注重保护个人隐私,确保信息准确、口径一致,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辟谣。(县卫健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民生领域信息公开。聚焦《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十大民生项目(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乡村振兴信息公开。着力公开乡村振兴政策信息、重点帮扶和示范创建工作信息、乡村建设行动信息,以及各类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等信息,以公开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促进乡村振兴有关政策、资金落实落地。(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大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聚焦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环境治理等重点领域,加大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和“双随机”抽查信息。(永州市生态环境局道县分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相关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公共交通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文件,配套制定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公共企事业单位制定信息公开制度、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及时公开相关内容,以公开透明促进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切身利益。(县发改局、县卫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执法局等市直单位牵头,供电、医疗、交通、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具体落实)

2.围绕深化改革公开

(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工作。要加强对条例的宣传解读,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主流媒体等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对条例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解读,引导人民群众准确了解条例相关规定、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为贯彻实施条例营造良好氛围。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活动,各级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要积极发挥示范促学的作用,主动带头深入学习。(全县各单位具体落实)

(十一)统计政府信息在网站发布情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的撰写、发布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完善工作机制,将指南、年度报告和报表发布情况列入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评。县人民政府网站要做好各单位发布情况统计,督促指导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度报告和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依法依规、及时权威、数据真实准确。(县28个组成局、乡镇(街道)各单位具体落实)

(十二)进一步推进权责清单公开。推进县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公开,并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做好县级部门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责任单位: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道县发展和改革局、道县教育局、道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道县民宗局、道县公安局、道县民政局、道县司法局、道县财政局、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道县自然资源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道县分局、道县住建局、道县交通运输局、道县水利局、道县农业农村局、道县商务局、道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道县卫生健康局、道县审计局、道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道县应急管理局、道县林业局、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道县统计局、道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道县医疗保障局、道县档案局、道县农经站、国家税务总局道县税务局、道县烟草专卖局、道县气象局、中共道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道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中共道县县委宣传部工会委员会(道县新闻版权局)、道县消防救援大队、道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道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道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县残疾人联合会)

3、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一)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养老服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到达率。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全市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二)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推动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做好集中展示。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单位人员招聘信息、公务员招考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四)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危房改造结果公开。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五)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地方高校财务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做好涉及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标准以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公开工作,继续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检抽验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处罚信息。(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全县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县级政府要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来水公司、县电力局)

(二)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做好县级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重点推进本县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5、围绕农村群众切身利益信息公开

乡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6、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在政府网站一并发布。解读方式有文字、图文、音频等。(责任单位:县政府办、相关起草部门)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各部门要组织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县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责任单位:全县各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三)发布政府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五、组织保障

(一)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和长效工作机制。道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为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督促、指导、协调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制度的建设、考核等工作。常设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全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二)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责任单位:全县各单位)

(三)建立效果评估机制。健全科学、合理、有效的量化评估指标体系,适时通过第三方评估、民意调查等方式,加强对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的评估。(责任单位: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四)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责任单位: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五)强化考核问责机制。完善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机制。采取日常考评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评估。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任单位: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六)做好评估迎检。严格落实国、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各项要求,按照《湖南省政务公开评估规范》地方标准,认真做好全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迎检工作,争取在评估中取得好成绩。(责任单位: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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