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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清单(第24批X430000201811220002、430000201811220025)
  • 2018-11-25 10:27
  • 编辑:
  • 作者:
  • 来源:道县环保局
  • 【字体: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清单

(第二十四批)

序号

受理时间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牵头县级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

责任人

备注

1

2018-11-22

X430000201811220002

桃子岑自然村的步步高采石场距伏水河仅50米,石场将废料堆在河堤上,污染河流、饮用水等;运输车辆未进行封闭,并超载运输,运料沿途散落,产生粉尘污染,并损毁公路、桥梁。曾多次反映,未果。

朱云雁

县国土资源局

蒋建俊


2

2018-11-22

X430000201811220025

金龙石灰厂和采石场,生产时烧煤产生大量刺鼻烟气,粉尘污染严重,且离寿雁镇自来水公司不到200米,威胁饮水安全。请求关停金龙石灰厂和采石场

彭德源

林志刚

朱云雁

县科经委

县国土资源局

周庆学

蒋建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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