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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方案意见征集
  • 2017-10-23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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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省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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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检查全省政府网站2017年建设管理情况,推动全省政府网站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等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重要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全省政府网站规范发展,助力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在总结历年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制订本方案。

一、评估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

5.《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

8.《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7〕19号);

9.《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湖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72号);

10.《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72号);

11.《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64号);

12.《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与深化应用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34号);

1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99号)。

二、评估对象

对52家省直部门网站、14家市州政府门户网站、122家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评估。

三、评估思路

评估省直部门网站,市州、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贯彻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相关文件,特别是《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相关要求,加强网站管理、推进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提升网站质量等方面的工作情况,2017年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加强了对全省政府网站的多维度考察,实现对网站综合服务能力进行考察评估。指标体系设计思路如下:

(一)促进全省政府网站适应新形势落实新要求

201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从总体要求、职责分工、开设与整合、网站功能、集约共享、创新发展、安全防护、机制保障、网页设计规范等方面,对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和创新发展提出了明确的规范要求。2017年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紧扣《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各项要求,结合全省政府网站发展实际开展评估,以评促建推动全省政府网站对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实现规范建设。

(二)不断夯实全省政府网站建设基础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继续开展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和季度抽查工作。从2017年第三季度开始,全省政府网站季度抽查比例不低于50%。2017年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在总结全年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和季度抽查情况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情况的检查,推动政府网站坚守底线,夯实网站建设基础。

(三)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平台和入口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多份文件均明确指出,政府网站的建设目标是“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2017年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考察全省政府网站在加强平台建设、打通信息壁垒、统一优化入口、利企便民办事等方面的建设情况,尤其是考察网站内容和栏目主题一致性、内容与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的相关性、服务入口的统一性和信息资源的一体化等情况。

(四)鼓励政府网站创新发展

为进一步鼓励全省政府网站积极适应互联网发展变化,充分运用新技术手段推动政务服务最大范围地惠及企业和社会公众,2017年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专门设置相关指标,评估全省政府网站创新发展情况,总结优秀做法,为实现全省政府网站持续开拓创新打好基础。

四、评估内容

(一)网站管理。综合网站的通报情况、安全情况,组织保障情况等方面,评估网站管理质量。

(二)网站功能。评估网站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建设情况。市州和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还将评估与中央政府门户网站、省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协同联动的工作情况。

(三)规范建设。评估网站名称、域名和页面设计的规范性,网站可用性、链接可用性、集约化建设情况。

(四)创新发展。评估网站对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的应用情况,搜索功能的准确性、实用性和智能化水平,对无障碍浏览服务的提供情况,以及对手机等移动终端的自动匹配适应情况。

此外,纳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范围的浏阳市、衡阳县、株洲县、湘潭县、新宁县、平江县、武陵区、慈利县、安化县、资兴市、蓝山县、中方县、冷水江市、永顺县等14个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在完成上述4个方面的评估外,增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指标,评估网站功能提升、信息共享共用、丰富展现形式和新媒体应用情况。

五、评估程序

(一)指标制订。制订、发布2017年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二)数据采样。对参评单位网站数据进行采样。

(三)现场抽查。对参评单位网站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抽查。

(四)集中评估。2017年12月3日-12月8日进行封闭式集中评估,对参评的188家网站进行评估打分。

六、组织形式

省政府办公厅负责2017年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指导,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电子政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执行工作由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电子政务中心)政府网站处和市州政府门户网站、省直部门网站工作人员负责。

绩效评估采用集中评估的方式,从市州政府门户网站抽调10人,从省直部门网站抽调30人组成评估工作小组,对照评估指标进行评估打分。严格遵循回避原则,省直部门网站工作人员不得参与省直部门网站评估,市州政府门户网站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市州和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评估。

七、结果运用

评估结果按综合得分分类确定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一)优秀等次。得分高于90分(含90分)的,为优秀等次。

(二)良好等次。得分高于80分(含80分)、低于90分的,为良好等次。

(三)合格等次。得分高于60分(含60分)、低于80分的,为合格等次。

(四)不合格等次。得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等次。

适时召开全省政府网站建设工作会议,发布2017年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结果。

附件:1. 2017年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参评网站名单

2. 2017年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1

2017年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参评网站名单

一、省直部门网站(52家)

(一)省政府组成部门(23家)

1.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省教育厅;3.省科学技术厅;4.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5.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6.省公安厅;7.省民政厅;8.省司法厅;9.省财政厅;10.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1.省国土资源厅;12.省环境保护厅;1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4.省交通运输厅;15.省水利厅;16.省农业委员会;17.省林业厅;18.省商务厅;19.省文化厅;20.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1.省审计厅;22.省旅游发展委员会;23.省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二)省政府特设机构(1家)

1.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省政府直属机构(14家)

1.省地方税务局;2.省工商行政管理局;3.省质量技术监督局;4.省新闻出版广电局;5.省体育局;6.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7.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8.省统计局;9.省粮食局;10.省机关事务管理局;11.省政府法制办公室;12.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13.省人民防空办公室;14.省参事室。

(四)省政府部门管理机构(4家)

1.省知识产权局;2.省监狱管理局;3.省中医药管理局;4.省煤炭管理局。

(五)厅局级事业单位(10家)

1.省档案局;2.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3.省扶贫办;4.省地方志编委;5.省供销合作总社;6.省核工业地质局;7.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8.省煤田地质局;9.省有色地质勘查局;10.省有色金属管理局。

二、市(州)政府门户网站(14家)

1.长沙市;2.衡阳市;3.株洲市;4.湘潭市;5.邵阳市;6.岳阳市;7.常德市;8.张家界市;9.益阳市;10.郴州市;11.永州市;12.怀化市;13.娄底市;14.湘西自治州。

三、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122家)

(一)长沙市(9家)

1.长沙县;2.宁乡县;3.浏阳市;4.芙蓉区;5.天心区;6.岳麓区;7.雨花区;8.开福区;9.望城区。

(二)衡阳市(12家)

1.衡南县;2.衡阳县;3.衡山县;4.衡东县;5.祁东县;6.常宁市;7.耒阳市;8.雁峰区;9.石鼓区;10.珠晖区;11.蒸湘区;12.南岳区。

(三)株洲市(9家)

1.株洲县;2.茶陵县;3.攸县;4.炎陵县;5.醴陵市;6.天元区;7.荷塘区;8.石峰区;9.芦淞区。

(四)湘潭市(5家)

1.湘潭县;2.湘乡市;3.韶山市;4.雨湖区;5.岳塘区。

(五)邵阳市(12家)

1.邵东县;2.新邵县;3.邵阳县;4.隆回县;5.洞口县;6.新宁县;7.城步县;8.绥宁县;9.武冈市;10.大祥区;11.双清区;12.北塔区。

(六)岳阳市(9家)

1.岳阳县;2.华容县;3.湘阴县;4.平江县;5.临湘市;6.汨罗市;7.岳阳楼区;8.云溪区;9.君山区。

(七)常德市(9家)

1.桃源县;2.汉寿县;3.临澧县;4.石门县;5.澧县;6.安乡县;7.津市市;8.武陵区;9.鼎城区。

(八)张家界市(4家)

1.桑植县;2.慈利县;3.永定区;4.武陵源区。

(九)益阳市(6家)

1.桃江县;2.安化县;3.南县;4.沅江市;5.资阳区;6.赫山区。

(十)郴州市(11家)

1.桂阳县;2.宜章县;3.永兴县;4.嘉禾县;5.临武县;6.汝城县;7.桂东县;8.安仁县;9.资兴市;10.北湖区;11.苏仙区。

(十一)永州市(11家)

1.祁阳县;2.东安县;3.双牌县;4.道县;5.江永县;6.江华县;7.宁远县;8.新田县;9.蓝山县;10.冷水滩区;11.零陵区。

(十二)怀化市(12家)

1沅陵县;2.辰溪县;3.溆浦县;4.通道县;5.靖州县;6.会同县;7.中方县;8.新晃县;9.芷江县;10.麻阳县;11.洪江市;12.鹤城区。

(十三)娄底市(5家)

1.新化县;2.双峰县;3.涟源市;4.冷水江市;5.娄星区。

(十四)湘西自治州(8家)

1.泸溪县;2.凤凰县;3.古丈县;4.花垣县;5.保靖县;6.永顺县;7.龙山县;8.吉首市。

附件2

2017年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省直部门网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内容说明

网站管理

15分)

通报情况

省直部门网站被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情况。

网站安全

5分

省直部门网站信息内容安全和技术安全情况,特别是网站内容是否准确,是否存在严重错别字,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问题或安全隐患。

组织保障

10分

11月20日前,省直部门网站提交2017年度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对政府网站工作重视情况,上级部署的网站建设管理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人员配备情况,网站运维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网站功能

60分)

信息发布

基本信息公开

20分

省直部门网站对以下栏目的分类建设、信息更新发布、信息内容准确性、信息内容和栏目主题一致性等情况:

1.机构职能和负责人信息。

2.部门相关文件、通知公告。

3.部门工作动态信息。

4.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目录是否能够检索到具体信息。

网站功能

60分)

信息发布

2017年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专栏

3分/项

省直部门网站按照湘政办函〔2017〕44号文件明确的任务分工,对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容的栏目分类建设情况、信息更新发布情况,以及信息内容和栏目主题一致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容包括: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PPP项目、“放管服”改革、国资国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财税体制改革、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化解过剩产能、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环境保护、教育卫生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防范金融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等方面。

解读回应

解读内容

2分

省直部门网站是否围绕本部门相关政策文件发布解读信息。

解读形式

2分

省直部门网站是否通过文字、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展现解读内容。

解读关联

1分

省直部门网站是否在政策文件页面提供解读材料页面入口,在解读材料页面关联政策文件内容。

网站功能

60分)

办事服务

服务入口

2分

具有对外服务职能的省直部门网站是否设置统一办事服务入口,集中提供在线服务。

办事指南

12分

省直部门网站是否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和《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准确、全面提供办事指南各项要素。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收费标准、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办理时限、联系电话,需提交的材料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要求,服务事项涉及的规范表格、填写说明、示范文本。

在线办事

5分

省直部门通过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虚拟大厅受理、办理事项情况。

在线系统

1分

省直部门网站提供的各类在线申报和查询系统的是否能够正常访问和使用。

网站功能

60分)

互动交流

咨询投诉(含领导信箱)

渠道

功能

0.5分

是否设有网站咨询投诉渠道。

答复

数量

2分

年度内答复的咨询投诉(领导信箱)数量占来信数量比重。

答复

质量

1.5分

咨询投诉年度内答复(含公开)质量。

调查征集

渠道

功能

0.5分

网站民意征集、网上调查、在线意见提交渠道的畅通和易用情况。

自身

建设

1分

网站开展调查征集期数。

保障

情况

1分

对省政府门户网站调查征集栏目的内容保障情况。

采纳(公开)情况

0.5分

对调查征集结果进行分析及网上信息公开、反馈情况。

省长信箱

2分

省直部门在省政府门户网站省长信箱栏目的信件处理情况。

在线访谈

2分

省直部门负责人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在线视频、图文和微访谈等情况。

我要问政

2分

省直部门在省政府门户网站我要问政栏目处理公众问题的情况。

网站功能

60分)

互动交流

知识库

渠道

建设

0.5分

是否建设了省直部门网站互动交流栏目知识库。

建设

质量

1.5分

知识库是否设置了常见问题列表,是否提供搜索功能,是否按主题进行了分类。

规范建设

20分)

名称、域名规范

2分

省直部门网站是否以本部门机构名称命名,是否使用.gov.cn为后缀的英文域名,是否使用省政府门户网站的下级域名。

页面设计

首页展现规范

3分

省直部门网站首页底部功能区是否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网站标识码、网站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等内容。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是否准确链接标识证书基本信息,“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是否准确链接网站纠错平台。

页面展现规范

1分

省直部门网站信息内容页面是否按照YYYY-MM-DD HH:MM的格式清晰显示信息发布时间,是否标明信息来源,是否提供转载功能。

网页兼容性

1分

省直部门网站是否兼容主流类别及常用浏览器,页面保持整齐不变形,不出现文字错行、表格错位、功能和控件不可用等情况。

规范建设

20分)

网站可用性

站点可用性

1分

省直部门网站可访问情况。

链接可用性

2分

省直部门网站链接准确情况。

集约化建设

10分

1.省直部门网站是否迁移整合至省政府门户网站统一技术平台。

2.旧版省直部门网站是否关停到位。

3.省直部门开设的其他网站,派出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网站是否完成集约化建设。

创新发展

(5分)

个性化服务

智能搜索

2分

省直部门网站搜索功能的准确性、实用性和智能化水平,对搜索结果的优化排序和分类展现情况。

多渠道拓展

政务新媒体

3分

省直部门网站对官方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的应用情况。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指标计分方法:

1.纳入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范围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标得分(S)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指标得分为A,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涉及项分值为B,政府信息公开指标分值为C,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涉及项得分为D。

S=A×(C-B)/C+D。

2.未纳入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范围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标得分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指标得分。

2017年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市州政府门户网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内容说明

网站管理

20分)

通报情况

市州政府门户网站被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的情况。

网站安全

5分

市州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安全和技术安全情况,特别是网站内容是否准确,是否存在严重错别字,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问题或安全隐患。

辖区内网站

建设水平

5分

1.依据辖区内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的评估结果进行综合评定。

2.辖区内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市州政府部门网站被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的情况。

组织保障

10分

11月20日前,市州政府门户网站提交2017年度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对政府网站工作重视情况,上级部署的网站建设管理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人员配备情况,经费保障情况中,网站运维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对辖区内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和季度抽查工作开展情况;业务培训情况。

网站功能

65分)

信息发布

基本信息公开

6分

市州政府门户网站对以下栏目的分类建设、信息更新发布、信息内容准确性、信息内容和栏目主题一致性等情况:

1.政府领导信息。

2.政府部门机构信息。

3.本地区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通知公告。

4.本地区政务动态信息。

5.本地区规范计划、人事信息、数据发布。

6.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目录是否能够检索到具体信息。

2017年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专栏

20分

市州政府门户网站建设“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栏,以及通过专栏对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容的栏目分类建设情况、信息发布情况、以及信息内容和栏目主题一致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容包括: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PPP项目、“放管服”改革、国资国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财税体制改革、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化解过剩产能、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环境保护、教育卫生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防范金融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等。

网站功能

65分)

信息发布

协同联动

2分

市州政府门户网站对国务院重要信息、省政府常务会议及图解的转载情况。

解读回应

解读内容

2分

市州政府门户网站对本地区相关政策解读信息的发布情况。

解读形式

2分

市州政府门户网站通过文字、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展现解读相关情况。

解读关联

1分

市州政府门户网站对解读材料和政策文件的相互关联情况,是否在政策文件页面提供解读材料页面入口,在解读材料页面关联政策文件。

办事服务

服务入口

4分

市州政府门户网站对办事服务入口的统一建设情况:

1.市州政府门户网站是否建设统一入口提供各类办事服务,办事服务内容是否准确。

2.是否存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多个服务平台、服务入口的情况。

3.是否按照事项性质、服务对象(自然人、法人等)、实施主体(事项归属部门)、服务主题等对服务事项进行分类展现。

办事指南

9分

市州政府门户网站对办事指南各要素的提供情况,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收费标准、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办理时限、联系电话,需提交的材料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要求,服务事项涉及的规范表格、填写说明、示范文本。

网站功能

65分)

办事服务

在线办事

3分

市州政府通过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虚拟大厅受理、办理事项情况。

一体化服务

6分

市州政府门户网站选择3个服务主题开展一体化服务建设,评估相关办事服务功能的实用性、准确度,和文件资料库、互动交流平台、答问知识库中信息资源的有机关联情况,以及对服务事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常见问题、咨询投诉和监督举报入口的整合提供情况。

互动交流

咨询投诉(领导信箱)

答复

数量

0.5分

年度内答复数量及公开情况。

答复

质量

2.5分

年度内咨询投诉答复情况。

调查

征集

自身

建设

0.3分

网站调查征集开展情况(包含主题、内容、时间)。

采纳(公开)情况

0.7分

对调查征集结果进行分析及网上信息公开、反馈情况。

网站功能

65分)

互动交流

在线

访谈

渠道

功能

0.5分

网站对在线实时交流渠道、公众在线提问功能、交流内容汇总等服务的提供情况。

自身

建设

1.5分

网站自主开展在线访谈数量情况。

内容

保障

3分

市州相关负责人参加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视频、图文和微访谈情况。

知识库

渠道

建设

0.5分

是否建设了市州政府网站互动交流栏目知识库。

建设

质量

0.5分

知识库是否设置了常见问题列表,是否提供搜索功能,是否按主题进行了分类。

规范建设

10分)

名称、域名规范

1分

市州政府门户网站是否以本地区机构名称命名,是否使用.gov.cn为后缀的英文域名。

展示规范

首页展现规范

2分

市州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底部功能区是否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网站标识码、网站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等内容。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是否准确链接标识证书基本信息,“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是否准确链接网站纠错平台。

页面展现规范

1分

市州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页面是否按照YYYY-MM-DD HH:MM的格式清晰显示信息发布时间,是否标明信息来源,是否提供转载功能。

规范建设

10分)

展示规范

网页兼容性

1分

市州政府门户网站是否兼容主流类别及常用浏览器,页面保持整齐不变形,不出现文字错行、表格错位、功能和控件不可用等情况。

网站可用性

站点可用性

1分

网站可访问情况。

链接可用性

2分

网站链接准确情况。

集约化建设

2分

1.市州政府门户网站在2017年度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总结中上报完成集约化建设的市州政府部门网站数量。

2.市州政府部门网站是否使用市州政府门户网站的下级域名。

创新发展

(5分)

个性化服务

智能搜索

2分

市州政府门户网站搜索功能的准确性、实用性和智能化水平,对搜索结果的优化排序和分类展现情况。

无障碍浏览

0.5分

市州政府门户网站围绕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获取网站信息的需求,提供无障碍浏览服务的情况。

多渠道拓展

政务新媒体

2分

市州政府门户网站对官方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的应用情况。

移动自适配

0.5分

市州政府门户网站对手机等移动终端的自动匹配适应情况。

2017年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内容说明

网站管理

20分)

通报情况

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被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的情况。

网站安全

5分

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安全和技术安全情况,特别是网站内容是否准确,是否存在严重错别字,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问题或安全隐患。

辖区内网站

建设水平

5分

辖区内县市区政府部门网站、乡镇街道办事处网站被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的情况。

组织保障

10分

11月20日前,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提交2017年度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对政府网站工作重视情况,上级部署的网站建设管理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人员配备情况,经费保障情况中,网站运维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对辖区内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开展情况;业务培训情况。

网站功能

65分)

信息发布

基本信息公开

6分

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对以下栏目的分类建设、信息更新发布、信息内容准确性、信息内容和栏目主题一致性等情况:

1.政府领导信息。

2.政府部门机构信息。

3.本地区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通知公告。

4.本地区政务动态信息。

5.本地区规范计划、人事信息、数据发布。

6.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目录是否能够检索到具体信息。

2017年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专栏

20分

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栏,以及通过专栏对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容的栏目分类建设情况、信息发布情况、以及信息内容和栏目主题一致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容包括: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PPP项目、“放管服”改革、国资国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财税体制改革、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化解过剩产能、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环境保护、教育卫生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防范金融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等。

网站功能

65分)

信息发布

协同联动

2分

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国务院重要信息、省政府常务会议及图解的转载情况。

解读回应

解读内容

2分

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对本地区相关政策解读信息的发布情况。

解读形式

2分

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通过文字、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展现解读相关情况。

解读关联

1分

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对解读材料和政策文件的相互关联情况,是否在政策文件页面提供解读材料页面入口,在解读材料页面关联政策文件内容。

办事服务

服务入口

4分

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办事服务入口的统一建设情况:

1.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是否建设统一入口提供各类办事服务,办事服务内容是否准确。

2.是否存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多个服务平台、服务入口的情况。

3.是否按照事项性质、服务对象(自然人、法人等)、实施主体(事项归属部门)、服务主题等对服务事项进行分类展现。

办事指南

9分

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办事指南各要素的提供情况,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收费标准、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办理时限、联系电话,需提交的材料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要求,服务事项涉及的规范表格、填写说明、示范文本。

网站功能

65分)

办事服务

在线办事

3分

县市区政府通过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虚拟大厅受理、办理事项情况。

一体化服务

6分

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选择3个服务主题开展一体化服务建设,评估相关办事服务功能的实用性、准确度,和文件资料库、互动交流平台、答问知识库中信息资源的有机关联情况,以及对服务事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常见问题、咨询投诉和监督举报入口的整合提供情况。

互动交流

咨询投诉(含领导信箱)

渠道

建设

1分

网站咨询投诉渠道(领导信箱)的畅通情况和功能易用情况。

答复

数量

2分

年度内答复数量及公开情况。

答复

质量

5分

年度内咨询投诉答复情况。

调查

征集

渠道

功能

0.5分

网站民意征集、网上调查、在线意见提交渠道的畅通和易用情况。

自身

建设

1分

网站调查征集开展情况。

采纳(公开)情况

0.5分

对调查征集结果进行分析及网上信息公开、反馈情况。

规范建设

10分)

名称、域名规范

1分

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是否以本地区机构名称命名,是否使用.gov.cn为后缀的英文域名。

展示规范

首页展现规范

2分

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底部功能区是否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网站标识码、网站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等内容。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是否准确链接标识证书基本信息,“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是否准确链接网站纠错平台。

页面展现规范

1分

县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页面是否按照YYYY-MM-DD HH:MM的格式清晰显示信息发布时间,是否标明信息来源,是否提供转载功能。

网页兼容性

1分

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是否兼容主流类别及常用浏览器,页面保持整齐不变形,不出现文字错行、表格错位、功能和控件不可用等情况。

网站可用性

站点可用性

1分

网站可访问情况。

链接可用性

2分

网站链接准确情况。

规范建设

10分)

集约化建设

2分

1.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在2017年度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总结中上报完成集约化建设的县市区政府部门网站数量。

2.县市区政府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信息、服务和互动资源是否通过子网页、子栏目等形式无缝融入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

创新发展

(5分)

个性化服务

智能搜索

2分

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搜索功能的准确性、实用性和智能化水平,对搜索结果的优化排序和分类展现情况。

无障碍浏览

0.5分

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围绕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获取网站信息的需求,提供无障碍浏览服务的情况。

多渠道拓展

政务新媒体

2分

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官方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的应用情况。

移动自适配

0.5分

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对手机等移动终端的自动匹配适应情况。

基层政务

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

(15分

功能提升

解读回应

3分

试点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出台是否在重要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信息。

办事服务

3分

试点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融合政府门户网站和网上办事大厅等办事系统,统一提供办事服务入口相关情况,以及对每一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理程度的标注情况。

信息共享共用

——

3分

试点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对辖区内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市区政府部门的信息、服务和互动资源的集中共享和统一展现情况。

丰富展现形式

——

3分

试点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按照主题、对象等不同维度,对网站数据资源进行分类展现相关情况,以及对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展现形式的运用情况。

新媒体应用

——

3分

试点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一个政务新媒体主账号,评估政务新媒体功能、内容建设情况,针对社会关切的及时回应情况。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指标计分方法:

纳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的14家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得分(S)计算方式为:绩效评估指标得分为A,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指标分值为B,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得分为C。

S=A×(100-B)/10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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