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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用电子设备抓拍拨(接)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公告
  • 2020-03-26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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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道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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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大队决定采用部分路面卡点电子监控设施抓拍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抓拍驾驶员驾驶机动车使用手机电子监控设施位置

1、道县G207国道廊洞水库卡口

2、道县G207国道下洞快速连接线卡口

3、道县G357国道寿雁镇何家卡口

4、道县月岩东路零公里卡口

5、道县道州中路与月岩中路交叉路口(火车站路口)

6、道县道州北路与工业大道交叉路口(汽车北站路口)

二、相关规定

上述六处抓拍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电子监控设施设备于202041日启用,根据电子警察监控的记录,凡有驾驶员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道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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