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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40007/2022-33263 发文日期: 2018-07-05 发布机构: 道县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统一登记号: DXDR-2018-00014 信息时效性: 有效 文号 : 道政发〔2018〕14号
道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 2018-07-15 16:02
  • 编辑:
  • 作者:
  • 来源: 道县人民政府
  •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农林场,县政府各办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和《湖南省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8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取消3项行政许可事项。

 对于公布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市场已具备自我调节能力的事项改革后,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能要重点转向制定行业标准规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改革涉及的部门要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适宜公开的向社会公布并加强宣传、确保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抓紧做好衔接工作,认真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坚决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过去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3项)

道县人民政府

201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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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武部,人大办,政协办,法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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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7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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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审批部门

设 定 依 据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

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审批

县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取消审批后,县林业局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强化“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木材运输证核发”,从源头上对乱砍滥伐行为强化管理。2.加强与工商部门的信息沟通交流,掌握了解从事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并相应加强实地检查、随机抽查,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本地区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总数的20%。重点核查经营(加工)场所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审查企业原料和产品入库出库台账、审查木材来源是否合法。3.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结果及时通报工商部门,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4.会同工商、环境保护、质监、物价、税务等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5.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引导木材加工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加工木材。

2

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

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取消审批后,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加强有线电视系统工程的新建、改造等建设管理工作,确保有线电视网络覆盖城市各个社区。2.规范有线电视运营企业运营服务和安全,强化内容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安全、检修、维护和应急处置等管理

3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审批)

县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取消审批后,由水利部制定水土保持的有关标准和要求,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要求生产建设单位按标准执行。2.明确要求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水土流失监测,在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依据经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意见,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向社会公开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3.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依法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结果纳入国家信用平台,实行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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