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该文件的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筑牢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人民防线。
二、制定该文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安监总财〔2018〕19号)《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湘应急发〔2021〕18号)《永州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永应急联〔2021〕2号)。
三、制定该文件的过程。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有奖举报的相关规定和考核等实际工作工作需要,县安委办起草了《道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书面征求了县财政局、县司法局等各有关部门意见。在综合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形成上会审议稿。
四、该文件的主要内容。一是明确适用范围。二是明确事故隐患类别。三是明确举报方式、途径及要件。四是明确奖励标准。五是明确奖励程序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