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抽检情况,我县有一批次食品不合格,分别是:
标称道县惠乐购购物广场(姜大河)“生姜”,生产日期:2023.3.28日,抽样单编号XBJ23431124564635128,经抽样检验,铅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我局对该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我局对道县惠乐购购物广场(姜大河)开展执法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查清不合格原因,限期进行整改。经现场检查,该批次产品已全部销售完,现场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生姜”。经立案调查,道县惠乐购购物广场(姜大河)共购进“生姜”5公斤,货值金额69.8元,当事人共获得违法所得44.8元。道县惠乐购购物广场(姜大河)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提交了整改报告。我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道县惠乐购购物广场(姜大河)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44.8元;2、并处罚款3000元。两项合计共处罚款3044.8元。
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