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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一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二〇二三年第八期)
  • 2023-07-13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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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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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抽检情况,我县有三批次食品不合格,分别是:    

一、标称道县嘉家乐超市(彭健军)“老姜”,生产日期:2023.3.30日,抽样单编号XBJ23431124564635469,经抽样检验,噻虫嗪、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我局对该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我局对道县嘉家乐超市(彭健军)开展执法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查清不合格原因,限期进行整改。经现场检查,该批次产品已全部销售完,现场未发现不合格批次“老姜”。经立案调查,道县嘉家乐超市(彭健军)共购进“老姜”7.5公斤,货值金额149.7元,当事人共获得违法所得37.2元。道县嘉家乐超市(彭健军)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提交了整改报告。我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道县嘉家乐超市(彭健军)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37.2元;2、并处罚款7000元。两项合计共处罚款7037.2元。

二、标称道县嘉家乐超市(彭健军)“长豆角”,生产日期:2023.3.30日,抽样单编号XBJ23431124564635472,经抽样检验,倍硫磷、克百威、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我局对该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我局对道县嘉家乐超市(彭健军)开展执法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查清不合格原因,限期进行整改。经现场检查,该批次产品已全部销售完,现场未发现不合格批次“长豆角”。经立案调查,道县嘉家乐超市(彭健军)共购进“长豆角”6公斤,货值金额83.7元,当事人共获得违法所得23.7元。道县嘉家乐超市(彭健军)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提交了整改报告。我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道县嘉家乐超市(彭健军)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23.7元;2、并处罚款7000元。两项合计共处罚款7023.7元。

三、标称道县嘉家乐超市(彭健军)“香葱”,生产日期:2023.3.30日,抽样单编号XBJ23431124564635409,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我局对该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我局对道县嘉家乐超市(彭健军)开展执法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查清不合格原因,限期进行整改。经现场检查,该批次产品已全部销售完,现场未发现不合格批次“香葱”。经立案调查,道县嘉家乐超市(彭健军)共购进“香葱”2.5公斤,货值金额24.9元,当事人共获得违法所得7.4元。道县嘉家乐超市(彭健军)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提交了整改报告。我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道县嘉家乐超市(彭健军)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7.4元;2、并处罚款7000元。两项合计共处罚款7007.4元。

三案并案处置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合计68.3元;2、并处罚款7000元。两项合计共处罚款7068.3元。

                          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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