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抽检情况,我县有二批次食品不合格,分别是:
一、标称道县大尔多超市状元市场店(刘冬燕)“山椒笋尖”酱腌菜,生产日期:2023.6.1,抽样单编号XBJ23431124564640561ZX,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我局对该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我局对道县大尔多超市状元市场店(刘冬燕)开展执法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查清不合格原因,限期进行整改。经现场检查,该批次产品已全部销售完,现场未发现不合格批次“山椒笋尖”酱腌菜。经立案调查,道县大尔多超市状元市场店(刘冬燕)共购进“山椒笋尖”酱腌菜5公斤,货值金额189元,当事人亏本出售未获得违法所得。道县大尔多超市状元市场店(刘冬燕)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提交了整改报告。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对道县大尔多超市状元市场店(刘冬燕)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款12000元。
二、标称道县大尔多超市状元市场店(刘冬燕)“仔姜”,生产日期:2023.7.11,抽样单编号XBJ23431124564640562,经抽样检验,铅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我局对该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我局对道县大尔多超市状元市场店(刘冬燕)开展执法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查清不合格原因,限期进行整改。经现场检查,该批次产品已全部销售完,现场未发现不合格批次“仔姜”。经立案调查,道县大尔多超市状元市场店(刘冬燕)共购进“仔姜”10公斤,货值金额159.68元,当事人共获得违法所得34.8。道县大尔多超市状元市场店(刘冬燕)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提交了整改报告。我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道县大尔多超市状元市场店(刘冬燕)作出了行政如下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34.8元;2、并处罚款12000元。两项合计共处罚款12034.8元。两案合并处置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34.8元;2、并处罚款12000元。两项合计共处罚款12034.8元。
两案合并处置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34.8元;2、并处罚款12000元。两项合计共处罚款12034.8元。
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