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40007/2022-00362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道县发改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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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
永发改价调〔2022〕3号
关于明确道县城区管道燃气价格(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道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核定道县管道燃气试运行销售价格的请示》 收悉。根据《湖南省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湘发改价商 〔2017〕115号〕、《湖南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 办法》(湘发改价调〔2019)848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 〔2021〕131号〕的规定及你县人民政府的意见,同时参照 各县价格水平并结合你县的实际情况,经委党组会议研究,
现就道县城区管道燃气到户销售价格(试行)通知如下:
管道燃气到户销售价格根据使用性质分为居民生活用
燃气价格、非居民用燃气价格两类。
一、居民生活用燃气到户销售实行分档气量,执行阶梯
价格。
1、 第一档气量,为年用气量390立方米(含本数),即
月用气量32.5立方米及以下的,气价为4. 15元/立方米。
2、 第二档气量,为年用气量390立方米以上至600立 方米(含本数),即月用气量32 . 5立方米以上至50立方米(含本数)的,气价为4.98元/立方米。
3、 第三档气量,为年用气量600立方米以上的,即月用气量50立方米以上的,气价为6.22元/立方米。
4、 计价周期。阶梯气价以年度为周期执行,购气量额度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5、 计算单位。居民生活用气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 一 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当地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
6、 多人口家庭用气量。对确因家庭人口众多(五口人 及以上)且天然气没有用于取暖及商业用途的,可持户口本、 暂住证和居住地社区证明到城市燃气公司营业网点申报,经 燃气公司核实确认后,每增加一 口人增加第一档用气量60立方米/年,超出部分执行第二档气价。
7、 特殊用户。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经民政部门批 准设置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气 价,气价水平按当地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按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 1倍执行,即4.56元/立方米。
二、 非居民用燃气到户销售价格不超过4.91 元/立方米。
具体由管道燃气用户与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协商确定。
三、 居民生活用天然气实施阶梯价格管理后增加的价 差收入主要用于弥补居民生活用天然气成本、气源不足时购买LNG的价差、建设储气调峰设施和用于弥补“户表”改造
经费不足。
四、 对民政部门发证的特困户和低保户每户每月免收5立方米燃气费用。
五、 企业在开展经营活动前,必须取得相关的合法资质,要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当地职能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 本通知从二0二二年四月一 日起,试行两年。未尽事宜按省市原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期间省市若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