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40007/2020-0028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道县交通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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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贯彻部、省、市、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部署,我局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道路运输系统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明确了时间节点、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并按照工作推进要求成立了法制领导小组,健全单位内部法制建设组织机构,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采取灵活多样、方便群众的方式,在法定期限内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并及时予以更新。
加强事前公开,主动在公共场所公开行政执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身份、职责、权限等内容。做好事中公开,将行政许可事项及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许可事项对社会进行公开,做出的许可决定在公示栏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执法过程中,要求统一着装,向执法对象出示执法证件,并做好告知说明。推动事后公开,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检查前随机抽取到的执法人员、检查对象清单、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均及时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执法种类、阶段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进执法文书电子化。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视音频记录制度。制定全面规范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的措施,规范运政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促进运政执法公开、公正、规范、透明,保障执法相对人和执法人员合法权益;按照谁执法谁主管的原则对执法影像资料进行妥善存储、整理、调阅、复制等工作。
三、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成立了法制领导小组,对执法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并形成处理意见后上报。对列入重大执法决定范围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事项,由本部门在实施依据、认定事实、履行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开展法制审核,出具书面意见。通过严格、规范的法制审核,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公正、公平、合法、适当。截至目前,我局暂无重大执法决定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