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40007/2024-00967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道县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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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帮扶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湘农发〔2024〕46号)文件精神,道县农业农村局面向全县从事水果、茶叶、蔬菜、油茶、中药材类产业的经营主体遴选项目实施主体。企业实施的项目,每个拟安排财政资金50-80万元,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的项目,每个拟安排财政资金20-30万元,实施主体总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个。拟申报的经营主体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特色产业鲜明。项目实施主体的主营范围应为水果、茶叶、蔬菜、油茶、中药材类之一的产业。
2、带贫成效突出。企业通过直接帮扶、委托帮扶、股份合作、小额信贷、就业帮扶等模式与当地脱贫户、监测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截至2023年底,带动脱贫人口数达到600人以上;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脱贫人口数80人以上。
3、承担帮扶义务。承担省重点项目的主体,2024年度企业应通过直接帮扶模式带动项目所在村发展同类产业的、有意愿合作的所有脱贫户(监测户),且新安排务工就业脱贫人口数量不低于30人;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应通过直接帮扶模式带动项目所在村本年度新识别出的有同类产业发展能力、意愿的所有监测户,且新安排就业脱贫人口数量不低于10人。
4、具有良好信誉。未出现涉黑涉恶事件、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未出现不履行帮扶协议的情况;在帮扶产业考核、督查、检查、审计等中未发现重大问题。
5、不予重复支持。在近两年内已获得过财政一次性80万元(不含80万元)以上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原则上不予重复支持。
请有意申报省帮扶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的经营主体于7月21日前到县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股(四楼D10室)报名及领取项目申报书模版。联系人:何发仕(18707477080)。
道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