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40007/2024-03023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道县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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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教育强县战略,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以高素质教师队伍推动教育质量提升和县域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结合全县教育发展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因需设岗、人岗相适原则,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计划及范围
共设中学专任教师岗位招聘计划60个。其中:高中化学教师1人、高中历史教师5人、高中生物教师5人、高中数学教师12人、高中物理教师7人、高中语文教师11人、高中心理健康教师3人、高中英语教师3人、高中地理教师6人、高中思想品德教师4人;仅面向退役军人计划的高中生物教师1人、高中物理教师1人、高中地理教师1人。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2.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年龄、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30日至2006年6月30期间出生。副高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在2024年7月31日前。
(3)专业条件:报考对象所学专业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所学专业符合岗位招聘需求,但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资格条件:取得普通高中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专业需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包括且不限于以下情形:
(1)现役军人;
(2)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3)近5年在我县人才引进、公开招聘教师列为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后放弃的人员;
(4)已录聘用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人员。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4年7月15日至23日,在县人社局官网和道县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媒体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公告之后的有关考试具体安排、相关信息等均在道县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导致的不良结果由本人承担。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至26日,本次招聘仅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诚信应聘承诺书》,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下发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证、免试认定的应届师范生出具学校的免试认定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2张2寸近期免冠照。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3.资格初审。招聘方对报名人员所提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初审合格签具“初审合格”意见并收取报名所需资料,考生通过现场提供的二维码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完成相应报名程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笔试
1.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少数专业确实难以形成竞争岗位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降低开考比例、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处理,有关事项另行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考。凡经批准降低笔试开考比例,或实际笔试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
2.笔试内容:普通高中课程相应的学科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应的学科知识内容,其中相应学科知识占80%分值,教育学、心理学占20%分值。
3.笔试时间:参考人员2024年7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7月31日上午9:00—11:00举行文化考试。文化考试地点:道县敦颐高级中学。
4.笔试成绩按5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按招录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出现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因笔试入围人员放弃等原因造成面试岗位空缺的,从该报考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按招聘计划1:2比例入围的报考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方式。以试教的方式进行,试教科目为所报考学科对应科目内容,面试课题由评委现场选择,面试教材为人教版现行普通高中教材。考生以抽签形式确定面试顺序。抽签结束后,考生现场抽取课题并开始备课,每位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面试时间为10分钟,考生按顺序依次进行备课和面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备课、上课,评委现场打分。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用。
4.总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计算,面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按50%的比例折合后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出先后名次;若成绩依然相同,则以不去掉面试最高分、最低分计算总分排位先后秩序确定;若成绩依然相同,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和招聘计划1:1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县教育主管部门协调招聘学校统一实施。期间费用按体检医院收费标准收取,由考生个人自费。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存疑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2.对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资格复审及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资格复审包括政治审查、档案审核、报考条件复核等,资格复审需提供个人档案,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信用查询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发现相关资料缺失的,报考人需在规定时间补齐相应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资料的视为关键资料缺失导致不合格。资格复审合格的,按1:1等额考察,由教育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依据相关程序组织实施。
(七)公示聘用
1.公示。按照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和道县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公示7个工作日。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入编手续,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进行转正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工作要求
1.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了解招聘相关信息。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 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4.若公开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认定与处理。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道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监督电话
(一)监督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0746-5235502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0746-5236636
(二)咨询
道县教育局:0746-5235621
附件:
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道县教育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