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40007/2022-00251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道县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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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统计局主要职责和机构编制
根据《中共道县县委道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道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道发〔2015〕30号)、《中共道县县委道县人民政府关于道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变化及部分单位机构级别调整的通知》(道发〔2015〕31号)、《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道县统计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道政办发〔2016〕75号)及《中共道县县委办公室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道县统计局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道办发〔2019〕62号)文件精神,设立道县统计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关于职责调整
(一)行政审批事项
取消、下放、调整、增加由省、市、县人民政府公布予以变动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的职责
1.承担乡镇(街道)基本情况电子台账联网直报职责。
2.对县域经济重点县、蔬菜大县、粮食大县和生猪大县相关数据的评估、监测和检查职责。
3.承担上级统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有关社情民意方面的调查职责。
(三)加强和调整的职责
1.对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责任清单的要求,建立规范高效的行政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强化对统计数据质量的稽查,严肃查处统计造假行为。
3.将由国家统计局道县调查队负责的规模以下工作抽样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和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抽样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等相关业务工作调整到县统计局承担。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省、市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提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议,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调查,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重大县情县力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县情县力普查,汇总、汇编、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地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督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督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指导全县统计专业队伍建设及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承担上级统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有关社情民意方面的调查任务;收集提供社会动态、舆论信息以及人民群众对重大决策、决定的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提供社情民意信息和其它重要情况;负责与省市民意调查中心绩效民调工作的业务衔接与沟通;负责全县每季度进行一次的绩效评估模拟民调工作;建好绩效民调工作相关台账。
(十一)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关于内设机构调整
根据上述职责,县统计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党建室”牌子)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综合协调机关行政工作和全县统计业务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文秘、保密、保卫后勤和档案资料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局机关及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及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考核培训奖励工作、承办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评审呈报工作,组织全县统计系统干部教育工作。
(二)综合核算和社会发展统计股
组织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综合性的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和咨询建议;负责统计新闻发布和统计新闻、统计成果宣传工作;负责统计年鉴、统计快报和统计月报编辑的有关工作;统一管理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组织政府绩效评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评估等重大考核数据的评估认定和提供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国名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组织全县投入产出调查,编制全县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和国民经济账户;开展第三产业增加值核算,综合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依法审批统计调查项目;统一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协调部门之间的统计制度。
组织实施全县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和农村住户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开展退耕还林状况、畜禽生产消费的统计监测;组织指导农村统计基础工作;开展对农村社会经济问题的分析研究。
组织实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工资统计、社会发展基本情况、开发区发展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统计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全县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等服务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旅游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三)工业和能源统计股
组织实施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工业生产运行、经济效益、企业经营状况等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县科技统计调查;负责工业普查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工业统计基础工作;负责工业企业联网直报工作的组织及指导;负责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的组织、实施、协调等工作;组织实施非公有制经济的统计监测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全县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研究建立全县能源统计制度和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组织指导能源统计基础工作;对全县节能降耗进度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和评价;负责全县能源平衡统计核算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四)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股
组织实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房地产、城市住宅和公用事业等统计资料;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为民办实事统计数据的评估认定工作;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和群团组织按有关规定及章程设置。
(五)行政审批股(法制股)
组织宣传和贯彻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办理统计行政复议案件、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物;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研究、知识培训、统计普法等有关工作;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稽查,查处统计造假行为;负责统计系统在岗人员的教育培训,协同相关部门评审统计职称工作。
四、人员编制
县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统计师1名;股长(室主任)5名(可兼任)。
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人员只出不进,编制出一减一。
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工会和群团组织负责人职数按有关规定及章程核定。
县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五、所属事业单位
1.道县社会经济调查队。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其中:队长1名。
2. 道县电子计算站。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其中:站长1名。
3.道县绩效评估民调中心。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
六、办公时间、地址及电话
办公时间:
(夏季)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早上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地址:道县道州北路667号;
办公电话:0746—5236178
七、附则
本规定由道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道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