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40007/2024-01218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道县卫健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保密、安全生产、脱贫攻坚、环境整治和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及机关建设等工作。
(二)人事宣教股(党建室)。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干部任免、考核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援外人员选派与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卫生健康系统表彰推荐工作。 拟定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舆情监控与应对处置。
(三)规划财务审计股。负责全县卫生健康规划与信息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全县卫生健康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四)法规与综合监督股。贯彻执行卫生健康政策和地方标准,承担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公职人员和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案件的查处。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组织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配合开展食品安全检测。
(五)体制改革与药物政策股。承办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六)疾病预防控制股(卫生应急办公室)。拟订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组织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编制专项预案并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
(七)医政医管股(基层卫生健康股)。贯彻落实并监督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组织并督促实施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负责权限内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和校验管理。组织医疗纠纷调解处理工作,参与组织重大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标准和规范,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的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八)中医股。制定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县中医药领域相关业务工作,负责权限内中医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和校验管理。加强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等中医人才培养工作。负责全县中医统计和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协助管理全县中医专项补助经费。
(九)老龄健康股。组织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妇幼健康股。组织实施全县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全县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组织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工作及病残儿医学鉴定初筛工作,指导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的免费治疗工作。管理和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负责妇幼保健技术服务质量监督和管理。管理监督《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工作。
(十一)职业健康股。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和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十二)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十三)行政审批股。负责权限内卫生健康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管理与综合协调服务。负责县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局窗口管理与服务,负责“三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中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工作和认定类医师资格信息勘误补录、卫生中初级资格证书发放,负责做好再生育对象的审批和《生育服务证》发放工作,负责监管优化环境工作。
(十四)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全县爱国卫生活动和协调有关部门、团体的爱国卫生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监督、检查、评比和效果评价。组织开展各类“卫生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实施全县城乡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改善城乡环境卫生条件。
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建议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做好全县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与措施的建议。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协助做好食品安全检测工作,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拟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措施。
(九)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刨新发展。
(十)负责全县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参与援外工作。
(十一)负责进行爱国卫生工作的宣传,广泛深入的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动员全社会参加爱国卫生工作的各项社会卫生活动。
(十二)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和县红十字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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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欧道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