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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40007/2023-00351 分类:  
发文机关: 道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09-12
名称: 祥霖铺镇内设机构及管理的事业机构主要职责和人员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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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霖铺镇内设机构及管理的事业机构主要职责和人员规定
  • 2023-09-12 10:07
  • 来源: 道县祥霖铺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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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政机构的设置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人:欧阳述鹏 党政办主任)

负责文字综合、信息、会务组织、文电处理、统计、政务公开、督办检查工作;协调各办公室的有关业务工作。主管信访、机要、文印、文书档案、保密和后勤服务等行政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政府领导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协助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二)应急办及人大办(负责人:刘忠武 人大主席)

1.负责贯彻执行县(镇)委、县(镇)政府以及县应急办关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按时报送相关应急信息。

2.负责辖区内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

3.负责对突发事件所涉及的重大工作事项提出建议,并报县应急办管理办公室。

4.负责辖区重大应急救援问题的调查研究、文件办理、会议安排等工作。

5.负责《祥霖铺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并依据《预案》制订应急救援系统建设的措施和规划。

6.负责组织、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各类专项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的修订、评估和评价工作。

7.负责落实、指导辖区应急预案管理人员、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等社会可动员力量的培训学习工作。

8.负责落实、督促和检查辖区紧急救援、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演练工作。

9.负责指导和检查辖区各应急救援物资基地建设及物资储备工作。

10.负责建立和指导覆盖辖区的应急信息网络系统和指挥平台。

11.负责协调周边乡镇在信息沟通及应急支援等方面联络和协作。

12.督促各村、镇直单位、生产经营企业做好应急值班工作。

13.负责承办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的其他工作。

14、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监管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对辖区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检查,并组织开展辖区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涉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销售与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村乡道路交通安全、农业机械安全的检查;配合相关部门依法监督管理辖区内聚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建筑工地、游乐场所、特种设备、学校等安全生产重点区域;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提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和建议;指导督促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村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负责辖区食品安全工作,宣传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知识;协助消防部门做好辖区消防安全相关工作。

15、负责镇人大主席团和人大会议决定事项及镇人大领导交办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工作。

16、负责草拟镇人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以及镇人大会议审议意见和其他综合性文稿。

17、承办镇人大召开的各种会议和有关事项,并做好会议前的准备、会议期间的记录、会议后的资料汇编等工作。

18、协调和参与人大换届选举,每年度的人大例会和组织视察、评议、执法检查的有关工作。

19、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协助人大代表组成代表小组并开展活动。

20、受理代表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好登记、拟办、转办、催办、回复、报告等工作。

21、负责人大办的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学习和宣传宪法、法律、法规。

22、负责上级各种文件的收发、登记、管理等工作。

23、负责人大办各种报刊、杂志、资料的订购、分发,做好资料的保管利用工作,不定期为领导提供人大工作的信息资料。

24、负责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来我镇检查或考罕的接待工作。

25、承办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纪委办(负责人:雷展大纪委书记)

1、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盛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相关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本镇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镇党委的决定、决议、命令情况;负责统一部署全镇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3、负责组织协调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负责调查处理本镇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按有关程序,作出行政处分。

5、对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6、制定落实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办法及维护党纪的决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教育计划;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镇、村、组党员和干部进行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教育。

(四)组织部办公室(负责人:胡东仁组织委员)

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指导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党内统计、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负责目标管理、年度考核、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调整和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协助镇党委做好村级干部的教育管理、考核、考察、任免等工作,负责大学生“村官”和离任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做好党代表联络服务的日常工作,负责镇党代表的组织工作,参与人代会的有关组织工作,对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指导;研究、指导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等工作,抓好新社会组织和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抓好“创先争优”活动,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和评比表彰工作。

(五)计生办(负责人:何敦宇计生专干)

负责拟订本镇年度人口发展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并指导本镇日常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并组织检查评估;制定并规划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统计、数据分析、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做好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

(六)综治办(负责人:朱瑜勤党委副书记)

负责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全面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平衡发展;加强对解决涉及社会和谐稳定问题的调查研究,督促落实维护稳定及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意见、方案、制度、办法;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及防范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向县维稳办负责。

二、事业单位的设置

(一)农业综合技术推广事务中心

拟定镇农牧各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和扶持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牧水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指导镇农牧业生产、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农业企业发展,组织实施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畜水产品品牌,组织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重大病虫害防控、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承担农牧业防灾减灾上报工作;负责农牧业紧急救治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农牧和农村经济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负责农牧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及农牧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参与实施农牧业农村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及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参与农牧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草原草场、渔业水域、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保护、管理和依法管理耕地、草地质量等工作;负责镇现代烟草农业的规划、实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负责农业生态和农村能源有关工作,实施农牧业生态建设规划;实施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负责镇农牧业机械化技术培训和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实施农牧业机械化科技开发和新技术推广,参与农牧业机械供应服务工作;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及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负责拟定镇扶贫和扶贫开发年度计划、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参与扶贫和扶贫开发项目的绩效考核和检查验收;负责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工作,承担社会各界、各级、各部门帮扶镇的联系、协调服务工作,负责扶贫工作的信息收集统计的上报工作;负责实施劳动力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事务中心

负责拟定镇就业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负责镇劳动者的职业培训;负责实施镇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社会成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负责实施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工作;负责镇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农村社会救助工作;负责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和组织管理工作,协调机关部门做好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文教体广电事务中心

组织开展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并指导、督促实施和科技成果的申报工作;负责组织上报评定农民技术职称;负责组织专利、实施专利、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的申请,参与中药材现代化产业发展工作;负责管理镇群众文化、民族文化、少儿文化工作,协调、组织电影放映、村镇图书室建设工作;负责镇旅游业的规划和开发工作,参与协调旅游业的建设与发展;参与协调开展“扫黄打非”斗争的专项治理行动;负责镇远程教育、信息收集与传递;负责镇宣传、新闻报道、广播电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镇群众性的体育活动,负责推行镇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务中心

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的监测、统计、数据分析、信息综合、信息库建设工作和镇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的落实,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负责促进人口性别比平衡政策的宣传,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负责镇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上报、下发、管理工作;负责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对镇机关村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技术服务;负责生育指导、妇幼保健与避孕咨询、服务和镇计划生育技术人员的培训,妇科病普查、高危孕产妇的筛查。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五)林业水利事务中心

拟定镇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监管国有林资产;负责镇绿化工作,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工作;组织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工作;参与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各类林业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拟定镇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等林业生态工程年度计划;参与林业重点项目和林改项目的规划和实施;参与调处山林权属纠纷,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参与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实施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镇森林病虫鼠害的预测、预报、防治和检疫工作;负责镇生态保护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负责监督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并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矿山复垦,石漠化防治工作;负责并指导镇村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创建和生态农业建设工作。

拟定镇水利工作的规划及年度计划、镇节约用水规划,组织、管好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镇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河道水库的水量水质;负责镇水政监察和参与水利行政执法并负责处理村、组之间的水事纠纷;负责编制镇中小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镇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库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河道、库区及滩地的治理和开发;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堤的安全监管;负责镇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镇供水、人畜饮水、水窖建设、节水灌溉工作;参与水土保持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的监督监测和综合防治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镇防洪抗旱工作、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六)工交安监药监和规划建设环保事务中心

负责镇工业、煤矿、非煤矿山、能源行业、贸易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和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参与相关行业生产事故的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镇民爆器材行业的生产销售和安全监管工作;参与煤炭生产建设项目施工质量和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参与煤矿从业人员培训资格管理工作;承担镇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管理职权;承担镇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工作;负责镇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镇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拟定安全生产科技规划,参与推广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负责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参与组织镇基础设施项目和重点项目建设的实施;参与协调镇其他项目的建设工作;参与镇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编制镇村镇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参与指导镇市政设施抗震设防工作;负责镇供水、节水、镇设施、污水处理、镇市容环境综合治理;负责农村建房通用设计图的推广工作和村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工作;参与镇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村镇农村公路和工程建设、农村住房及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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