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40007/2024-00328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道县东门街道办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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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是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县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街道办事处工作以村(社区)管理和村(社区)建设为重点,开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安定团结、环境整洁、秩序优良、方便生活的文明村(社区)。
一、领导机构
(一)街道党工委主要工作职责
街道党工委是街道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组织带领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讨论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经济发展和村(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服务群众,共同推进建设;
3、领导街道行政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
4、领导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5、领导和指导村(社区)、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中开展党的工作;
6、领导本街道思想政治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7、加强街道党组织自身建设,领导以村(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组织体系建设;
8、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选拔、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助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其派出机构及其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街道办事处主要工作职责
街道办事处是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其在县人民政府及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受县政府委托,行使基层政权的部分权力,管理辖区的行政工作。
1、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负责对辖区内各种经济组织进行协调、指导,做好培植税源工作,努力为区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2、承担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道路日常养护等城市建设和管理职能,协助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辖区稳定;
4、负责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5、对辖区内城市管理、社会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评议的行政管理职能。
(三)街道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
1、维护党规党纪,保护党员民主权利。严肃党纪,对违反党章党纪的行为进行调查,并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2、监督检查街道党工委和村(社区)党组织以及全体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遵纪守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向党工委及上级纪委汇报;
3、协助街道党工委搞好党风建设,调查了解本街道在党风建设上存在的问题,向党工委提出改进意见;
4、主管街道廉政勤政建设,依据有关规定督促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情况;
5、加强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党性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6、接受和处理党员、群众的来信来访,受理党组织、党员、职工对党员的违法违纪的检举、控告,受理党组织、党员的申诉;
7、查办党员违法违纪案件;
8、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教育和考察,帮助其改正错误;
9、完成党工委及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街道人民武装部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本街道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
2、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值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3、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4、军事用词,请慎用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
5、负责街道的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战争潜力调查,做好相关的动员准备工作;
7、协同预备役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员管理和动员集结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
9、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军烈属的优抚工作。
10、协助军队做好本街道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11、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县人民武装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街道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建立内外通讯联系;
2、负责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推进党建工作,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
3、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做好党的统一战线工作;
4、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工作;
5、负责起草街道办文件、计划、总结,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6、负责街道党工委、行政印章、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
7、承办街道会议的会务工作;
8、做好行政、事业编制干部的考核工作,提出晋级、晋升、任免建议;
9、做好本街道的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楼院活动;
10、做好人大和政协有关工作;
11、处理人民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领导反映居民意见和建议;
12、做好本街道的国防动员和国防教育工作;
13、做好信息和新闻报道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处理本街道社会事务日常工作;
2、负责本街道村(社区)建设工作,拟定村(社区)建设工作发展规划,组织并指导村(社区)干部的培训和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村(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基层民主建设;
4、负责本街道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调查、申报和保障资金的发放;
5、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优待和为优抚对象解“三难”;
6、负责本街道残联工作;
7、负责本辖区群众性文化、体育及扫盲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处理本街道经济发展的日常事务工作;
2、负责拟定街道的经济发展工作计划;
3、负责对本街道内各种经济组织进行协调、指导,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4、做好本街道的招商引资工作好街属企业的改革、改制、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工作;
5、负责街办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和审计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
1、处理本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事务工作;
2、拟定街道综治工作计划;
3、负责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安全楼院(小区)建设,协调街道辖区单位内保工作;
4、及时上报街道综治工作情况;
5、协助公安派出所做好消防工作;
6、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7、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8、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9、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街办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财政所主要工作职责
1、处理街道财政的日常事务工作;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财税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3、制定街办年度财政工作规划;
4、编制街办年度预决算;
5、做好街道协税、护税和培植税源工作;
6、做好街道人事工资、财务管理工作等。
7、负责管理街办预算内外、村(社区)居委会经费的使用。
8、负责街属单位会计事务管理及财务监督;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