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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道县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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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大抓落实”“为基层减负赋能”等有关精神,进一步发挥省级综合监测支撑自然资源高效管理的重要作用,巩固和提升月清“三地两矿”工作成果,省厅近日印发了《关于统筹综合监测优化“三地两矿”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通知》的主要内容、相关考虑等,厅调查处进行了解读。
一、部里有新要求(自然资发〔2023〕258号)
(一)进一步明确卫片监测的定位和作用
明确卫片监测是及时掌握耕地变化情况的辅助工具,是监测预警耕地不合理流出的技术手段,是快速发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线索的辅助方法。
(二)统筹各类卫片监测图斑
部将整合目前开展的支撑服务耕地保护的上半年地类变化监测、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土地卫片执法、“长牙齿”硬措施测绘遥感监测、耕地卫片监督等工作,把涉及的卫片监测任务统筹为季度卫片监测和年度卫片监测(全国国土利用动态全覆盖遥感监测)两项。
(三)调整卫片监测工作方式
一是将每月多频次下发调整为季度下发。第一至三季度各开展一次全国范围卫片监测,提取变化图斑,套合备案信息,形成疑似违法违规图斑,下发各地;第四季度开展年度卫片监测,与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进行比对,结合自然资源管理信息,提取年度疑似变化图斑,下发各地开展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二是针对下发图斑开展一次性核实举证。第一至三季度下发的疑似违法违规图斑,辅助地方早发现、早处置,不需要向部反馈核实举证信息。待提取年度疑似变化图斑,下发各地开展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由地方一次性核实举证并反馈信息。
三是疑似违法图斑分类处置。第一至三季度下发的一般性疑似违法图斑,地方不需要向部反馈,但涉及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以及生态敏感区的重大疑似问题图斑,同步交由自然资源督察机构直接开展实地核查,对于核准后的重大违法问题,部将采取直接立案查处挂牌督办、督察督促等方式进行处理。第四季度下发的年度卫片监测图斑,地方要核实举证并同步开展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工作。
四是考核以年度卫片监测和国土变更调查为依据。在本年度内完成整改、消除违法状态的,不计入年度相关考核的违法违规总量和比例。最终依据年度卫片监测和国土变更调查,统计各地区年度违法占用耕地总量和比例,纳入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年度考核。
二、省厅优化调整三地两矿管理(湘自资发〔2024〕17号)
基于综合监测实行的月清“三地两矿”制度,有效促进了我省自然资源现代化治理能力提升,为耕地保护、用途管制、生态修复和督察执法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撑;优化“三地两矿”管理,是在新形势、新要求下对月清“三地两矿”制度的巩固和提升,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认识,深入应用好综合监测成果,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求,推动我省自然资源工作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
(一)明确省级综合监测主要任务
省级综合监测重点聚焦“三地两矿”问题。
三地:
流出耕地方面:重点监测各类建设占用耕地、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造成的耕地流出情况。对土地开发、恢复、整改,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形成的新增耕地,全部纳入日常变更或年度变更予以核实确认,不再进行专题监测。
节约集约用地方面:重点监测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处置情况。
违法违规用地方面:重点监测新增违法用地、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等情况。
两矿:
矿业秩序监管方面:重点监测无证或越界露天非法采矿及采矿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等情况。
矿业绿色发展方面:重点监测矿山生态修复、绿色矿山建设、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等情况。
(二)统筹部省监测
省厅开展各类专项监测,比对去重后的部省监测成果,通过湖南自然资源智慧平台(以下简称智慧平台)及时与市县共享。
1.专项监测:省厅开展“三地两矿”各类专项监测及自然资源管理所需的其他专项监测,并为财政、农业、林业、水利等相关行业部门及省委、省政府中心和重点工作提供监测服务。
2.比对去重:省厅在领取部季度和年度卫片图斑后,与省级综合监测提取图斑进行比对去重,统一组织开展外业核实,避免同一图斑重复下发。
3.共享成果:根据不同情形以实时、月度、季度等方式,统一通过智慧平台与市县共享和应用。
(三)实行“月提醒、季调度、年算账”
省厅将每月度共享地类变化图斑数据,每季度下发任务清单,半年度进行整改排名,年度开展考核。
1.月提醒:省厅每月提取综合监测发现的地类变化图斑,市县可在智慧平台中获取图斑信息和数据;铁塔视频监测发现的正在实施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通过图斑快递下发。处置情况无需反馈,不进行督察督办,不进行通报排名。
2.季调度:省厅每季度统筹部卫片和省级综合监测经内外业核实的问题图斑,分类制作“三地两矿”问题任务清单下发市县。市县需在收到任务清单后,一个季度内完成处置工作。省厅每季度组织召开季调度会,调度各市县上季度“三地两矿”管理相关工作情况;对各市县“三地两矿”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上半年和年度排名,并在全省通报。
3.年算账:各市县“三地两矿”问题整改排名情况,纳入省厅对市县的相关考核和评优评先;各地流出耕地情况实行年底“算总账”,根据国家下发的年度变更调查图斑,由各地一次性核实举证进行变更,结合年度内纳入变更的新增耕地,计算本地耕地流入、流出情况,作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等相关考核的依据。
(四)突出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督察执法
省厅将加强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督察执法力度,对问题严重的案件或重点地区严肃追责问责。
1.月度核实:省厅每月组织对疑似占用或破坏永久基本农田2亩及以上、耕地5亩及以上或其他土地面积20亩及以上,和无证或越界露天非法采矿的图斑,尤其是以各种工程建设和治理名义非法采矿的,开展外业核实。市县按季开展合法性判定和整改举证。
2.严格执法:对违法情节严重,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典型案件,省厅将采取联合查处、挂牌督办、公开通报等方式严肃依法依规处理。
3.追责问责:对季度内市州违法占用耕地达到100亩、县市区违法占用耕地达到20亩的地区,矿产违法问题数量较多或有其他重大问题情节严重的地区,以及未按规定办结挂牌督办案件的地区,省厅将采取警示提醒、重点约谈、专项督导等方式处理。对举证、整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及选择性执法的,省厅将直接督察督办,坚决移送追责问责。
(五)“三地两矿”管理相关工作流程
厅调查处制作疑似问题图斑清单,厅相关处室局初步确定季度任务清单,季调度会明确季度任务,厅督察办负责汇总和下发市县。
1.开展核实比对:厅调查处于每年1、4、7、10月组织对部、省监测图斑进行内外业核实和比对,于月底前将疑似问题图斑交厅相关处室局。
2.初步确定任务:厅相关处室局组织对疑似问题图斑开展核实,并于2、5、8、11月底前将初步确定的季度任务清单交厅督察办,由厅督察办汇总后报厅季调度会研究。
3.召开调度会议:省厅于3、6、9、12月底前召开季调度会,确定本季度任务,并研究上季度市县耕地变化、问题整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处置等情况。
4.统一任务下发:厅督察办将季调度会确定的任务清单交办市县人民政府,任务涉及图斑的信息和数据通过智慧平台统一下发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六)充分应用综合监测成果
省级外业核查的照片与市县共享,县市区要及时将综合监测发现的稳定变化图斑纳入日常变更或年度变更。
(七)工作要求
要求各地要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属地责任,积极履职、严格执法;同时要注意工作方法,稳妥审慎分类处置,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1.落实主体责任:各市州、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调度研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应用铁塔视频提高对“三地两矿”问题的自主监测发现能力;要积极履职、严格执法,对违法违规问题严肃依法查处,确保“三地两矿”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2.提升监测质量:各地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临时用地、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数据在自然资源部有关管理系统中报备,确保监测图斑套合比对的准确性;省厅相关技术、事务支撑单位应持续加强技术攻关,进一步提高变化图斑提取、比对、核查、举证和合法性判定的准确度。
3.减轻基层负担:各地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大抓落实”和“为基层减负赋能”辩证统一关系,在推进工作过程中,既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格抓好工作落实,同时也要树立正确政绩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实事求是,禁止层层加码,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4.注重工作方法:各地要充分用好综合监测手段,优化和落实“三地两矿”相关制度,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在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改的过程中,要严格把握政策要求,稳妥审慎分类处置,严禁“运动式”“一刀切”,避免出现重大舆情事件。各地在工作中创新的好方法、形成的好经验以及工作建议意见及时上报省厅,省厅将及时推广借鉴和研究。(调查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