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40007/2023-33598 | 发文日期: | 发布机构: | 道县人民政府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市场经济 |
统一登记号: | DXDR-2022-00013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文号 : | 道政发〔2022〕17号 |
道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城区农贸市场实施经营体制改革的
通 告
道政发〔2022〕17号
为改善城区农贸市场经营环境,盘活城区农贸市场资产,恢复市场调节功能,促进农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最大程度发挥国有资产的效益,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湘财资〔2018〕22号)、《永州市城乡农贸市场管理条例》和《道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道政办发〔2021〕4号)精神,现就城区农贸市场全面实施经营体制改革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改革内容
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主体作用,破除城区农贸市场原有的由政府定价后租金固定不变、经营户固定不变、无固定经营周期的经营模式,逐步建立由评估公司评估招租底价,委托拍卖公司依法依规按程序组织招投标,实行市场公平竞争、可周期循环的公开租赁经营模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城区农贸市场内所有摊位和门面实行公开竞价招租。
二、实施范围
县城内道县大市场、红星市场、城北市场、富园市场、状元路市场、鑫泰市场、南门口市场、振兴市场、虎子岩家禽批发市场等国有投资所属农贸市场。
三、实施时间
从2023年起,视情况分阶段分步骤实施。改革后,县城内国有投资所属农贸市场将按照新的经营模式运行。
四、责任追究
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垄断经营等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阻碍、干扰和破坏市场经营体制改革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道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