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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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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开始报名!湖南2025年上半年教资笔试公告发布
作者:  发布日期:2024-12-26  编辑:  来源: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将于1月7日开始,笔试将于3月8日举行。现将湖南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考生应在户籍、学籍或居住证申领地所在市(州)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及毕业前一年级学生(如:四年制本科学制毕业及毕业前一年级学生指的是大学三年级及大学四年级学生),以及在校研究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除符合《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36号)规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和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的有关高等学校相关师范类专业学生外(参加免试认定改革专业名单请考生咨询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其余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需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港澳台居民报名条件


1.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2.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4.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须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省居住所在地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我省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6.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我省申请人相同。在我省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我省相应师范生政策。


(五)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和考试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1月7日10时至9日17时。


(二)网上审核时间:1月7日10时至10日17时。


(三)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3月8日,各类别考试科目与时间安排如下: 





(四)科目说明: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相对应学段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三、报名流程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期间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网址:https://ntce.neea.edu.cn。


1.注册个人基本信息


考生须通过手机短信认证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手机短信为考生找回登录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当次考试期间请勿更换注册手机号码。以前参加过笔试的考生,需重新注册。重新注册不影响已获得的笔试成绩。


2.填报个人信息


注册后,考生须认真阅读考试承诺,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考生须按报名页面提示,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如因个人报名信息造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3.上传个人照片


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考生须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否则将不能通过审核。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白色背景,不允许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图像清晰,没有拉伸变形。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等;照片格式必须为jpg/ipeg,不大于200K,宽高为150*200像素,比例约为3:4(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qer、Photoshop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4.笔试报考


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每个报考类别对应不同的科目,考生须认真选择,避免漏报。


5.等待审核


(1)审核时间为 2025年1月7日10:00—1月10日17:00。


(2)考生须在审核期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在“笔试报名信息”处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重新上传照片或修改个人信息后,还须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试科目,提交后再次处于待审核状态。超过审核期未提交修改信息的,视为放弃报名。报名期间,状态变更无短信通知,需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审核通过后,所有信息一律不能更改。


6.报名缴费


(1)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5年1月12日24:00。


(2)考试费用: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531号)规定,笔试收费标准按每人每科70元。


(3)审核通过的考生在网上支付考试费。缴费成功后报名完成,考试费用不能退回。逾期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准考证打印、考试成绩查询复核、考生信息变更


(一)考生可于3月3日至3月8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确有困难无法打印者,可到所属考区市州教育考试院申请免费打印准考证。


(二)考生可于4月21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本次考试成绩。如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提出复核申请。复核方式请考生届时关注湖南招生信息港(www.hneeb.cn)当次考试的成绩复核公告。


(三)考生须持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向报考地市州教育考试院申请信息变更,考生信息变更申请截止时间为4月11日。


五、违规处理


对于考试过程中考生的违法违规和违纪舞弊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款、《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的规定认定和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符合我省报考条件要求,须本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严禁委托他人或机构代替本人报名。 提交报考信息前,考生务必确认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考生就读或毕业院校名称须规范)、照片等信息准确无误,考生在市(州)教育考试院尚未审核前,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一旦通过审核,所有信息不得更改。


(二)教育部确定笔试合格线。笔试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为2年。考生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方有资格参加面试报名。笔试没有书面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三)考点原则上设在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考区对辖区内所有考点进行随机编排。请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重点关注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正常参加考试。


(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考生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


(五)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市(州)教育考试院联系地址和咨询电话如下表: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成绩复核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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