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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40007/2021-29826 发文日期: 2020-12-17 发布机构: 道县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取缔县城建成区搭棚子设灵堂、办丧事
统一登记号: DXDR-2020-00021 信息时效性: 有效 文号 : 道政函〔2020〕89号
关于取缔县城建成区搭棚子设灵堂、办丧事的通告
  • 2020-12-17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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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 来源: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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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XDR-2020-00021

道县人民政府

关于取缔县城建成区搭棚子设灵堂、办丧事的

通     告

道政函〔202089

为切实做好殡葬管理工作,倡导丧事文明从俭,树立文明新风,优化县城居住环境,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现就全面取缔县城建成区搭棚子设灵堂、办丧事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缔事项

取缔在城区街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搭设灵棚办丧事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取缔城区内敲锣打鼓、唱夜歌、做法事等妨碍居民正常生活的行为;取缔抬棺游街、放炮鸣铳(含电子鞭炮等)、抛洒冥纸等妨碍交通安全或污染公共环境的行为。

二、实施区域

县城建成区,即东至零公里、南至高速公路入口、西至火车站及寿雁铁路桥、北至新政务中心、湘粤水泥厂,包括城中村和居民小区

三、优惠政策

特困供养人员死亡后火化的,免费接运遗体,免费火化,免费提供骨灰罐,并补助其他费用1000元;重点优抚对象、城乡百岁老人、县城建成区内的城乡低保户死亡后在殡仪馆举行悼念治丧活动并火化的,每人补助2000元;其他城乡低保户死亡后火化的,每人补助1500元;其他城乡居民死亡后火化并在殡仪馆举行悼念治丧活动的,每人补助1000元。在民政部门见证下实行生态安葬,将逝者骨灰采取花葬、树葬、草坪葬,遗体深埋不留坟头的,每起奖补2000元,抛洒骨灰的每起奖励3000元。

四、责任追究

对拒不配合殡葬管理工作,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对拒不执行通告,妨碍公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服务电话

县殡仪馆服务电话:0746-5268789

六、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监督殡葬管理工作。凡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请向县民政局举报(举报电话:0746-5233292)。

七、本通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道县人民政府

20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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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缔县城建成区搭棚子设灵堂、办丧事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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