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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40007/2022-32876 发文日期: 2022-08-02 发布机构: 道县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企业上市
统一登记号: DXDR-2022-01002 信息时效性: 有效 文号 : 道政办发〔2022〕3号
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道县落实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
  • 2022-08-03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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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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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道县落实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2-2026年)》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农林场,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道县落实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2-2026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82

道县落实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

计划工作方案(2022-2026年)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湘政办发〔20222号)、《永州市落实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2-2026年)》(永政办发〔20226号),推动更多优质企业上市,促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6年,全县新增上市企业1家、上市辅导备案企业1家、企业股份制改造5家、企业在湖南股交所挂牌5家、净增省级上市后备企业5家、市级上市后备企业6家。

2022年,确定重点培育上市企业不少于1家,1家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1家企业在湖南股交所挂牌,净增省级上市后备企业2家,市级上市后备企业3家。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围绕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等优势产业,突出先进制造、科技创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深入挖掘上市后备资源,筛选一批主营业务突出、市场竞争力强、发展前景广阔、具有较好上市基础的企业,建立县上市后备资源库,实行动态管理,按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县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向县政府金融办推荐上市后备资源,将上市后备资源库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和扶持对象,推动其加快上市进程。县上市办会同有关单位每年精选不少于1家重点培育上市后备企业,予以重点关注、重点扶持。(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高新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农业农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

(二)加强对上市后备企业的支持。整合全县资源,做大做强上市后备企业。支持符合申报条件的上市后备企业申报贷款贴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资金等政策性扶持资金,并依法为上市后备企业提供项目用地,支持上市后备企业争取各项荣誉。引导金融机构积极与上市后备企业开展业务合作,开展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抵质押贷款业务,创新信贷服务方式。积极引导银行、证券、融资担保、股权投资、小额贷款等机构对上市后备企业加强金融服务,帮助企业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高新区管委会、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人民银行道县支行)

(三)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和挂牌。扎实推进“资本市场县域工程”,鼓励和支持企业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各相关部门要按国家规定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积极协调解决企业股份制改造中涉及的土地房产确权、社保等相关问题,支持企业股份制改造。鼓励和支持拟上市企业到新三板和湖南股交所挂牌、融资及规范发展。全县五年内每年要完成股改企业不少于1家、新增挂牌企业不少于1家,具体任务根据市里考核要求确定。(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高新区管委会、县科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

(四)加大企业上市宣传培训力度。将企业上市、直接融资等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内容,开设专门课程,举办专题讲座,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资本市场知识实际运用能力。支持有丰富经验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来辖区开展企业上市服务,发挥上市服务机构推动作用。县政府金融办要牵头定期举办上市培训、座谈、研讨等活动,邀请专家授课辅导,帮助拟上市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树立正确的上市理念,学习掌握上市政策,提升上市实务操作水平。县财政部门要保障培训经费。各级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报道企业上市,形成鼓励企业上市的良好氛围,激励更多企业依法依规利用资本市场加速发展。(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高新区管委会、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

(五)优化企业上市服务环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企业上市事项办理绿色通道,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帮助拟上市企业协调解决历史问题,依法依规办理相关事项,及时为企业出具合规证明文件。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特殊问题,应当秉持尊重历史和解决问题的态度,在符合法律原则前提下,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等方式依法解决。行政监管执法部门在涉及辖区拟上市企业的行政处罚和知识产权纠纷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方面,应当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加强与企业沟通,同时要通报给县上市办,妥善予以处置。网信等部门要指导上市公司和拟上市企业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对重大舆情组织开展管控和引导。(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高新区管委会、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道县分局、县人社局、县委网信办)

(六)拓宽企业上市渠道。坚持以推动企业境内首发上市为主,统筹推进境外上市、重组上市、引入外地上市公司工作。积极抢抓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的政策机遇,着力推动科技创新型企业科创板上市,加快推动“三创四新”企业创业板上市,重点推动创新型中小企业北交所上市。鼓励和支持旅游、游戏、文创、餐饮、网络、房地产等行业企业境外直接或间接发行上市,以及通过借壳上市、特殊目的并购公司上市等方式实现境外上市。利用我县区位优势,对接融入“三区两城”“一区三地一城”区域经济格局,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大力引进外地优质上市公司和上市后备资源。(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道县高新区管委会、县科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体局、县住建局)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强化企业上市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道县金融改革发展和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科工信局、县高新区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道县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体局、县税务局、县住建局、县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道县支行等单位负责人和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协调处理企业上市过程中存在的各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由县政府金融办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企业上市的各项日常工作。

(二)完善财政补助政策。对企业在A股上市给予总计1500万元补助,其中辅导验收给予700万元补助,企业成功上市再给予800万元补助。对在香港、美国等资本市场主板上市的企业,以及引进市外上市公司、收购市外上市公司控制权并将注册地迁至我县并实现纳税的企业,补助200万元。对我县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给予100万元补助,在湖南股交所挂牌(标准板、成长板、科技创新专板、专精特新专板)给予30万元补助。上述补助资金由县财政从县产业发展资金中列支,本政策涉及的奖补资金不含省奖补资金。(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政府金融办)

(三)支持企业股份制改造。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以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或者在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对于同一实际控制下的股权调整与转让、持股方式的变更(如直接持股变为间接持股)等重组情形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由受益财政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研究,依法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政府金融办)

(四)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县上市办的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企业上市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快推进上市进程。要把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制定政策规划,纳入绩效评估,建立“四个一”的工作机制,每家企业明确一名县领导联点负责,一套园区服务班子跟踪服务,一套中介机构班子专业服务,一个企业内部上市工作组具体实施,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久久为功、持续发力,加快推动本地企业上市步伐,对在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敷衍应付、推诿拖延的,严格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县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附件:道县企业上市五年工作目标(2022-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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